杂食的混邪乐子人

【POI/RF】八一八那对狗男男 表白番外(中)



The water club*位于曼哈顿河的东河畔,Zoe为他们定的位置正好在窗边,透过窗户坐可以看到夕阳下波光粼粼的河水,可以看到跨越两岸的曼哈顿大桥,可以看到他们当初相遇的地方。

 

Reese觉得自己大概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天,穿着三件套的小个子男人找到他,告诉他,他需要一个目标,一份工作。He saved him.

 

现在,这个小个子的男人依旧穿着严谨的三件套带着口袋巾,但是他不再是那个除了名字什么都不愿意透露的隐形富豪了,他也不再是那个落魄酗酒一心求死的流浪汉。他的老板坐在他的对面和他一起看着外面涓涓不息的曼哈顿河水,神色是前所未有的柔和,甚至连嘴角都带着隐隐笑意。

 

    Finch总是强调他是一个注重隐私的人,他确实也做到了这一点,即使Reese从认识他到和他一起工作到现在一起生活已经过了很多年了,他了解Finch的性格了解他的生活,不像当初对他一无所知,他知道他喜欢出版书喜欢歌剧喜欢出版书喜欢煎绿茶一颗糖,但是他依旧不知道Finch所想,比如他不知道Finch是否仍想着和Grace一起白头,不知道他对未来的打算,不知道Finch是否和他一样抱着同样的想法。

 

“当初你给了我一份工作,我还没有正式的送点东西回礼。”Reese将侍者送来的书递给了Finch,“Here you are。”闻言finch的表情有些微妙,“Mr.Reese,每次你说谢谢的时候情况可都不太妙。”“Well,not this time.”

 

Finch少有的笑开了,其实倒也不算是少有,自从Samaritan事件之后,Finch就卸下了长久以来背负的重担,不再是当初时时刻刻冷静自持的样子了,他镜片后的蓝色眼眸微微弯起,连带着眼角都出现了细纹,“Thank you,Mr.Reese。”

 


————

 


Reese到底当过几年军人,又在CIA待了那么久,总是要在恶劣的环境中尽量保持体能,习惯了快速进食和高热量的食品。所以当他解决完他的那一份餐品的时候Finch还在慢条斯理的切割他的牛排,在脑海里过了一遍他可以做的事,他选择——看Finch。

 

高个子男人水绿色的眸子深邃迷人,尤其是它里面还蕴藏着深刻的情感的时候没有人可以忽视它,Finch也没能例外。

 

只要不是傻子,谁都轻易就可以猜到Reese这是为什么,更何况Finch不仅不傻,相反,他是少有的天才,之前他就隐隐察觉到一些,直到今天他才确定。


Finch已经过了会因为一个人的喜欢而感到忐忑羞涩的年纪了,到他这个年纪的人,爱情已经不是首要考虑的问题了,更多的是两个人之间的相处。而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,轻易的可以发现Reese的生活和他有着很明显的差异,无论哪一方面,他们之间唯一的共同爱好大概除了溜bear就只有甜甜圈这种需要控制摄入量的东西了。但是Finch依旧为Reese喜欢他这个事实感到高兴。

 

这不太妙,他想。

 

虽然说Reese年纪已经不小了,但是仍有着不可小觑的魅力,即使Finch觉得他看着自己笑的样子挺傻的,却也不得不承认这样的Reese依旧吸引人,餐厅的顾客和侍者频频向这边张望甚至伴有谈论他样貌的私语。

 

“Mr.Reese,我想我们可以回去了。”


“可是你还没吃完。”


“我已经吃饱了,走吧。”

 

相处这么久,Reese觉得自己就算没有弄清楚所有也至少摸清楚了小个子男人的饭量,现在的他虽然不至于饿着肚子但也绝对没有吃饱,不过Finch都这么说了,他也就跟着起身。感受到那些自以为隐蔽偷偷瞥过来的视线,Reese觉得他好像明白了什么,笑得更开心了。然后他就发现Finch的脚步随着议论声的变大加快了不少。

 

回到图书馆之后他们给bear喂了食,Reese提议一起带bear出去散步。走到公园的时候碰到了同样正在遛狗的一家人。Reese解开了bear身上的链子让他和那家的狗一起玩耍,然后发挥他大长腿的优势去公园另一头买了一个香草冰淇淋。

 

“Thank you,Mr.Reese”


“曾经我问你我们会不会有那样的一天,you said absolutely no**,how about now?”Reese看了一眼正在吃着冰淇淋的Finch又将视线投向远处那一家子,年轻的父母正揽着七八岁的小男孩,试图阻止他插入两条狗的嬉戏之间,怕他被误伤。


“Maybe.”小个子男人顺着他的视线看向他们,留下了一个模棱两可的答案。

 

等他们带着bear回到图书馆的时候已经不早了,Finch和Reese道了晚安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,直到这个时候他才有机会拆开礼物的包装,大概从一开始这些都是Reese计划好的,给他时间让他考虑,似乎是出乎意料的贴心,仔细想想却又觉得理所当然。

 

工作的时候Reese就像是一把锋锐的手术刀,快速敏锐,喜欢直击核心,必要的时候他有足够的耐心等待敌人露出破绽,可以选择的时候他就会变得迅猛直接。而在Finch身上他则显示出了前所未有的耐心与谨慎。

 

包装纸里面包裹的是初版《傲慢与偏见》,Finch最喜欢的作者写的书。曾经他将戒指藏在《理智与情感》中向Grace求婚,而这本书里面只有一张Reese亲手写的卡片:

 

等我发觉我离不开你的时候,我们已经一起走到了现在。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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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之前写的是riverpark 后来查了一下 里面的东西好像不怎么样 就改了一个位置  前文也已经改过来啦

**这段对话源自117蕾拉小天使那一集,原意是李四问宅总他们会不会有有孩子的那一天,这里可以理解为过平凡幸福的日子。

果然还是论坛体比较好写啊,写起来刷刷的,不像这个,写起来要人命_(:з」∠)_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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